中央哪些部门合并(21)
发布时间: 2022-03-08
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规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征得单位同意,可以兼职到企业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离岗创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当建立制度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兼职、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期间和期满后的权利和义务。
二十六、高校和科研院所制订岗位设置和实施方案有哪些程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拟定岗位设置方案,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后,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方案应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二十七、高校和科研院所增加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程序有哪些?
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第27条规定的情形时,可申请变更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含增加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按程序应报主管部门审核、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应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