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中期评估报告(13)

发布时间: 2022-03-31


  (四)建设高水平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

  1.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实施中医药古籍文献和特色技术传承专项,编纂出版《中华医藏》,建立国家中医药古籍和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的活态传承,支持中医学术流派发展。推动出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

  2.加强重点领域攻关。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中加大对中医药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深化中医原创理论、中药作用机理等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难治、罕见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诊疗规律与临床研究。加强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研究。加强开展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有效成分或组分等的中药新药研发。支持儿童用中成药创新研发。推动设立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项目。

  3.建设高层次科技平台。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国家级中医药研究平台,研究布局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国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建设。发挥中国中医科学院“国家队”作用,实施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