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中期评估报告(9)
发布时间: 2022-03-31

2.提升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中医药参与应急管理的制度。在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中,研究纳入坚持中西医并重以及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加强中医救治能力建设等相关内容,推动建立有效机制,促进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发挥更大作用。
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依托高水平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依托基地组建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提升中医紧急医学救援能力。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不含中医专科医院)全部设置发热门诊,加强感染性疾病、急诊、重症、呼吸、检验等相关科室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强化中医药应急救治支撑保障。加强中医药应急科研平台建设,合理布局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加大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形成人员充足、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人才库,提高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和重症救治能力。完善中药应急物资保障供应机制。

3.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加强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建设,提高民族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少数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改善少数民族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少数民族医医院专科能力、制剂能力和信息化能力建设。建立符合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少数民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优势病种研究力度,有效传承特色诊疗技术和方法。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医药院校教育、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的传承保护力度,持续开展少数民族医药文献抢救整理工作,推动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